舞台工艺前期设计对剧场建设成本控制具有重要作用。本文从演出设备、与演出设备安装相关的土建条件、建筑声学和演出设备供应商四个方面分析降低剧场建设总投资的途径。
剧场建设总投资中,与演出设备和声学装修直接关联的成本相对高于其他民用建筑。一是演出设备投资较高,少则几百万元、多则上亿元;二是为了要安装演出设备,在安装房间、结构荷载、消防设备、供电设施和暖通空调等方面的要求远高于一般民用建筑,要付出更多的土建成本;三是剧场声学装修造价普遍高于一般民用建筑精装修的造价。
降低演出设备和建筑声学相关成本,对于有成本限额要求和投资回报率诉求的剧场而言,有比较大的经济意义。以下思路,从舞台工艺前期设计的角度出发,探讨如何降低剧场建设成本、提高剧场建筑的“性价比”。
1、思路与原则
不考虑自身使用特点盲目追求奢华、照搬照抄其他剧场的情况比比皆是。不少建筑设计师和建管分离的剧场建设单位,并不知道剧场开业后哪些演出设备是必须具备的、哪些是可有可无的、哪些是可以由剧团自带的、哪些是可以租赁的。对于建筑设计专业而言,剧场建筑的设计是“小众”项目,熟悉舞台工艺的建筑师并不多,很多建筑设计师都是平生第一次做剧场设计,借助《建筑设计资料集》和其他项目参考图进行设计是情理之中的事情。“盲目参考”在所难免。
此外,一部分建筑设计师可能会有这样一种思维:“设计了可以不用,别想用的时候没有”。这种思想会助推“大而全、小而全”的设计不断涌现。
一部分演艺建筑,最初决策时就定义为“多用途剧场”或者“多功能厅”。“多功能”到底要兼容哪些功能,是以一个功能为核心,还是各个功能都要达到比较高的水平,造价是有明显区别的。
同一个功能有不同的解决方案,用使用率决定一个设备的取舍是相对科学的。使用率高的设备,可以多采购一些;使用率低的设备,可以少采购或者不采购;有些设备使用率特别低,但该功能又必须要有,则可以考虑使用“代替方案”来解决(前提是不能降低安全性)。
俗话说“一分钱一分货”。有些设备确实档次高,但是低价位的代用品也能够实现同样的功能,是不是有必要为了那5%的性能多花很多钱,是值得探讨的。
有些即插即用的单体设备(典型代表是灯具和传声器),业主没有提出明确的使用需求,配多配少都可行,建议采用“满负荷设计、分期采购”的投资方案,后期觉得不够用,随用随买。
现实情况中经常是满配采购,开业前买了一大批设备,使用中发现有些设备用处不多,就一直堆在库房里。设备闲置不用,不仅是一种浪费,长期闲置的设备也会自然损耗。因此,大量采购不必要的设备,不仅会增加一期投资,还会增加维保费用。
专业演员和非专业演员对演出设备的使用须知和爱惜程度是有差异的。有些剧场会根据损耗程度,为不同的演员配置不同档次的设备(传声器最为典型)。
专业剧场与非专业剧场在节目编排和舞美设计上是存在差异的,同等体量下,非专业剧场的演出设备应考虑简化。
“拒绝中间商赚差价”这句广告词在演出设备供应商的选择上同样适用。减少中间商的层次,可以明显降低演出设备的采购成本,但是会少量增加业主的招投标成本和管理上的人力成本、时间成本。
2 合理降低建筑声学的相关投资
部分演艺建筑,从最初决策时起就定义为“多用途剧场”或者“多功能厅”。不同剧种,对声学指标的要求是不同的。声学指标是取中间值还是偏重某一项功能,会有不同的造价。声学设计要避免过度设计。在众多声学指标中,背景噪声NR值和混响时间是经常提及的两个重要指标。
不同标准的背景噪声允许值NR值,对声学材料的用量、墙体材料的容重、隔声门窗、空调消声器的数量都有很大的影响。过高的指标,可能会浪费大量的建设资金。
对于多功能剧场的混响时间,是不变混响还是可变混响、是建声可变还是电声可变,工艺和成本有很大区别。
采用建声改变混响时间有两种主要方式,材料吸声系数变化(翻板)和体积变化(空腔)。无论哪种,都需要很大的建筑面积作为声学空间,此空间只有单一的声学功能,没有其他使用功能,经济代价是比较大的。有学术研究表明,建声可变对小空间效果明显,对大空间变化值比较小。换句话说,大空间做建声可变,性价比较低。
采用电声改变混响时间这几年一直在发展,但是推广效果并不理想,一方面是造价高、对装修效果影响大,另一方面是艺术家的追求所致。
目前的电声可变只能增加混响时间,很难缩短混响时间,因此建设时首先要通过强吸声缩短混响时间,再通过大量音箱来增加混响时间。这种做法本身就在音响系统和声学装修两方面增加了造价。厅堂四周墙面和顶面布置的大量的音箱对室内装修效果也有很大影响,常给装修设计造成困扰。
剧场声学装修使用声学材料是必不可少的。声学材料有很多工艺、材质和造型的区别,价格差异很大。有些新产品,刚投入市场时竞争对手少,可能价格很高。经过一段时间,不同厂家纷纷推出类似产品,价格就会一路下滑。
3 合理降低演出设备的投资
舞台机械的使用率问题,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我国剧场演出对舞台机械设备的使用有一个显著特点:台下机械使用率低,台上设备使用率高。这里剖析几个原因:
我国剧场大都是租赁式剧场,剧团只是租用剧场进行巡演,并不驻场。对于巡演,首先舞美设计会慎重考虑布景在不同剧场的适应性,为了能够在各个剧场都能演,布景要有“通用性”。其次,布景、道具的尺寸和构造,会受到道路桥梁以及运输车辆的尺寸限制,不能做得太大。最后还有一点很重要但又经常被忽视,即剧团的排练场地大都不会有升降台、车台等这些台下设备,创作生产的时候没有,演出时候就不会用到。可以看出,由于巡演的现实需要和排练场地的限制,造成我国大量巡演类演出一般不使用台下机械。
场团合一的驻团剧场,剧团就驻扎在剧场内,可以充分利用舞台上的机械设备进行有针对性的创作生产,对台下设备的使用就比较充分。建筑设计师和业主在决策时,应充分了解自身的状况和实际需求,不要简单照搬照抄其他剧场。
舞台机械的档次,大致可以简单理解为四个档次,进口产品、国产高档产品、国产中档产品、国产廉价产品。这四个档次价格差异较大。
以一台舞台常用的景杆单体设备为例,进口产品售价约30万元、国内高档产品售价8~10万元、国内中档产品售价3~4万元、国产廉价产品售价1.5~2万元。价格的差距体现了整体设计的合理性、安全性、功能性以及零部件的品牌、质量、材料、加工精度等方面的差距。
舞台机械控制系统也有较大差异。国内高档产品的主要元器件大都是进口品牌,控制精度高、可靠性高、抗干扰强、耐用性好,提供的安全检测的功能也非常全面。现场验收吊杆同步功能,能实现“摆烟不倒、摆水不洒、吊杆能走蛇形曲线”。低价产品一般不能提供同等的控制精度,也不能实现某些复杂的控制功能,甚至一些廉价控制系统连基本的安全检测和保障措施都给省掉了。
不少经费紧张的地区,会将会堂和剧场合建,剧场既是“两会”会堂也是演出场所,“会演合一”。对于以会议功能为主兼顾非专业演出的剧场来讲,可以提高常规灯具的占比,如平板会议灯具、聚光灯具、成像灯具、PAR灯具等使用率高的灯具,电脑效果灯具可以减少配置。
租赁式剧场,因巡演的每个剧目使用的灯型和灯具数量都不一样,巡演剧团都会自带灯具。所以,租赁式剧场满足基础照明即可,无需购置齐全各类灯具。
对于驻团剧场,也分为常年固定节目与更替节目两种,应分别对待,按照必要、需要、可要的顺序进行配置。
灯具:国产一线灯具与进口一线灯具的性能差距越来越小,国产知名品牌灯具和配件设备质量已经较为过硬了,并实现了批量出口,可以放心使用。
控制系统:灯控台,国内一线产品已经接近进口知名品牌的水平,但在扩展性及个性化上不及进口知名品牌。国内顶尖灯控台也可用于专业演出。
调光系统:调光柜、直通柜、信号放大器、传输器等,国内一线产品性能稳定,可以放心使用。
舞台灯光系统的强电设备,功率一般也是演出设备各系统中最高的,尽量选择进口一线产品,避免产生电气安全隐患。
LED屏幕目前主流以国产产品为主,也分一线、二线、三线产品,主要差异在于元器件质量,直接影响使用寿命。合理选择LED屏幕的点间距、不追求“小点距”,可以降低LED屏幕自身投资与使用成本。固定安装屏和流动快拆屏价格不一样,应根据应用场景作选择。
投影机市场目前还是以国外品牌产品为主。建议在光源选择上进行比较,新型光源寿命长、衰减慢,但造价稍高。老光源技术成熟、价格合理,但寿命较短。如何取舍应与使用率匹配。投影机的亮度是影响价格的重要因素,不同使用场景亮度应该分别计算,既要避免亮度过高造成投资浪费,也要避免亮度过低影响视觉效果。
调音设备一直是国内技术“软肋”,国产设备还没有突破关键技术,调音设备还是主推国外知名品牌。但可以在输入、输出路数上进行优化选择。对不承接大型演出的演艺场所可以选择32路输入及以下产品,经济又实惠;对有大型演出要求的场所根据节目音源需求增大配置。
音箱及配套功放可以根据经济条件选择国产或进口产品。不管是国产还是进口产品都能很好地满足“响”的要求。各大品牌产品的系统测试数据也都能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及要求,差异主要在主观听音感受上。
传声器及其他周边产品,国产品牌和进口品牌在高端市场中差距明显,在中端及中低端市场中使用效果差距不大。
4 合理降低演出设备相关的土建投资
演出设备的安装空间和土建条件(建筑结构水暖电),对土建造价影响很大,关注这方面的专家和建筑设计师却比较少。举几个典型案例:
经常遇到一些建筑设计方案,在主舞台中间设置了4~5个升降台,并没有设置车台、补偿台等其他台下机械。
对于常见的演出类型而言,歌剧大都是靠车台和升降台配合换景,话剧习惯使用转台换景。单独设置升降台,对演出的帮助很小,会议台阶反倒是其主要功能。
在剧场中举办会议,会牵涉到几方面问题。如果要承担重要会议任务,必须满足会议的政治属性要求:升降台尺寸要能满足主席团成员全部就坐,并适当增加部分座位,升降台进深还要符合摆放会议桌的尺寸需求;周边配套用房要按照重要会议的要求设置分会场、小组讨论室、会间休息室、领导休息室等房间;观众席要按重要会议的需求配备桌子。
设置升降台,就要有舞台基坑。即使是浅基坑的会议升降台,一般也近3 m深。更有大量剧场的会议升降台按照常规升降台设置,基坑深度做到了9 m或15 m左右。基坑的造价很高,而且占用了大量的建筑面积,再考虑到疏散空间、机房空间以及水暖电配套设备设施,为了设置升降台而增加的建筑造价非常高。如果升降台只用于会议,其经济性就非常不合理。
当笔者询问建筑设计师在主舞台中间设置4~5个升降台的原因时,其给出的答案经常是“造价不够做车台”“场地宽度不够做车台”等。建筑设计师并没有从演出和使用者角度去考虑如何设置舞台机械,而是先“照抄”他人的设计,再根据限制条件作“减法”。这样设计出来的剧场,通常是不好用的,经济上也不合理。
会议升降台每年使用次数有限,可以使用木质台阶代替机械升降台。布置会场时摆放在舞台之上,会后撤入库房,简单可靠、造价低廉,仅需考虑一间库房而已。
下空舞台是学习了国外剧场的经验。台下机械使用率低,但又不是绝对用不到,便产生了这种设计:主舞台下部一定面积范围预留4.5 m~5 m深的基坑,不安装舞台机械设备,而是用可拆卸的钢架支撑舞台面。
如果某场特定的演出需要使用某一区域安装台下机械,无论是转台、升降台还是演员升降小车,装台期间可以拆除相应区域的木地板和钢架,安装所需的舞台机械。由于舞台地板和可拆卸钢架都是模块化的,演出商务谈判时,就要先行明确可拆卸舞台地板和可拆卸钢架的规格尺寸,舞美设计会根据现场情况,处理舞台地板接缝区域。
下空舞台在国内的实际案例并不多。但国内出现的另一种浪费投资的现象需要业主注意,那就是“填坑”。设计阶段有升降台,但后来因为经济因素或其他原因,升降台彻底取消,基坑也就被封了。这种情况,虽然舞台是“下空”的,但根本不能作为下空舞台使用。
剧场的电气系统是否按照一级负荷建设,对投资也有较大影响。
JGJ57-2016《剧场建筑设计规范》第10.3.1条规定了电气的负荷等级。结合第1.0.6条划分剧场档次的条文解释,我国大量市、县级剧场,均应确定为乙等剧场。乙等剧场用电负荷应是三级负荷。但是目前很多市、县的剧场出于各种原因,确定为甲等剧场,不仅提高了建筑造价,也相应提高了电气系统的造价。
5 演出设备供应商的选择
演出设备供应商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产品商,自产或者代理某品牌的产品,卖产品为主;一类是集成商,一方面从产品商处采购商品,另一方面提供集成和安装服务。目前产品商和集成商之间的界限已经开始模糊,产品商也开始做集成,集成商也会代理一部分产品。
产品商的报价大致可以认为是产品“底价”,集成商从产品商拿货,加上利润再出售给业主,价格自然就会高一些。集成商就成为了中间商的角色,中间商的层次越多,层层加价也就越多,导致采购成本不断攀升。中间商的费用一般会占到合同额的20~30%,有的甚至超过50%。层层转包的项目,最末端的实际供应人的费用往往是很低的,业主花了大价钱,却只买到了廉价产品。
集成商就一无是处么?当然不是。
作个类比,本世纪初,电脑攒机方兴未艾。攒机商根据客户需求,去市场上采购主板、CPU、内存、硬盘、显卡、声卡、光驱、机箱、键盘鼠标、显示器等各种零配件,组装成一台完整的电脑出售给客户。由于不同硬件之间存在着是否兼容的问题,需要一定的电脑知识才能搭配出合适的硬件组合,并且需要一定的安装知识和动手能力,才能把这堆“散件”组装成一台电脑。对于没有电脑知识的普通人而言,自己组装一台电脑,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这就是攒机商的价值所在。攒机商就是集成商,集成商不仅提供采购服务和安装服务,还提供了一项很重要的“集成”服务。
业主选择集成商,只需要面对一家,就能解决建设阶段的所有问题,后期设备维保也只面对一个供应商,管理非常简单,省心省力。
业主选择产品商,产品价格最低,但是需要面对很多个供应商,需要大量的人力进行管理工作,后期维保也要面对很多个供应商,管理压力较大。如果业主自身没有“把一堆散件组装成一台电脑”的能力,可能会出现更多不可预测的风险。
一边是花钱买省心,一边是便宜但受累。综合这两种情况,目前实际操作层面,有两种比较常见的管理模式。对于不具备演出设备专业知识的业主而言,花钱买省心,请一个集成商代办,是比较理想的选择。对于有过剧场使用经验,对演出设备比较了解的业主,一般采用甲方提供主要设备,其他由集成商代办的模式。例如某剧场使用单位,业主自行采购调音台、音箱、调光台、灯具四项主要设备,其余系统配套设备由集成商补全。既实现了采购成本的大幅降低,又减轻了业主的管理难度,取得了不错的平衡。
以下主要设备业主可以考虑单独向产品商采购:舞台机械系统、幕布、调音台、音箱及配套功放、调光台、灯具。这些产品相对独立,基本不存在不兼容的问题,并且由产品商直接负责安装。业主增加的管理工作量有限,性价比较高。
需要指出的是,采购项目分得过细,并不一定是好事。作为使用单位,面对“设备种类多、零备件种类多、供货单位多”,是很头疼的。比如灯具,如果由3~4家供应商来供应,零配件互不通用,每种都要买几个备件,联系维保时候也分别要联系多家单位,就会比较繁琐。如果是一家供应灯具产品,产品型号少、零配件通用性高,维保工作就会轻松很多。
我国剧场建设已经从省级剧场向市、县级剧场发展,商业剧场也在蓬勃发展。用建设省级剧场的方法建设市、县级剧场是不合理的;用建设省级剧场的方法建设商业剧场更是行不通的。由于剧场建设牵涉学科多、专业性强,照搬照抄是剧场设计不能回避的现实。需要有专业咨询顾问,帮助建筑设计师了解演出活动,了解剧场、了解剧场使用者对剧场的使用方式。剧场建设前期,进行必要的剧场工艺咨询工作的目的,就是帮助业主建设一个适用、好用、经济合理的“理想的剧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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